避风港规则指:在发生著作权侵权事件时,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储存服务,若被告知侵权,则有删除的义务,否则就被视为侵权。简单来说,就是网络运营商存储、传播侵权内容时,如果及时下架侵权内容并将信息来源告知权利人,则不负法律责任。随着我国互联网与移动互联技术的快速发展,目前避风港规则不仅是大量搜索网站与视频分享网站的“安全港”,也成为了某些网站逃避侵权责任的“挡箭牌”。

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核心在于其交互性,即公众可以在任选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网络获得作品。针对视频网站用户自行上传的影视作品,平台提供的是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对内容不负有主动审查义务,不构成直接侵权;帮助侵权的过错形态包括“明知”、“应知”和“通知后不删除”。网盘作为用户私人空间的延伸,存储行为不同于传播行为,服务商无权直接删除侵权作品。角马知识产权下文的案例简单总结,就是网络视频平台对于侵权信息存储无责,传播有责。

①网络平台存储未授权影视作品不构成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

案号一

()豫知民终号

案件概述

河南银都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分别于年12月26日、年1月18日、年7月5日先后三次向开封市大梁公证处申请办理网页证据保全公证。根据公证书显示,腾讯视频网页载有银都公司拍摄的现代豫剧电影故事片《第九个女婿》,且播放页面显示有“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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